保安相关技能
一、保安观察的方法
(一)直接观察法
即保安员用视觉器官直接对外界事物进行观察的方法。
1、动态观察。即执行勤务的保安员在运动中对静态或动态的人、事、物进行的观察。此种观察方法观察的范围广、对象多,发现问题的几率相对高。
2、静态观察。即执行勤务的保安员在自身位置静止的状态下,对处于有效视野内静止状态或运动状态的目标、对象进行的观察。这种方法相对动态观察而言,观察的深入、细致程度高些。
3、跟踪观察。即执行勤务保安员对运动着的可疑目标,采取尾随观察的方法。 此种方法是在发现可疑目标后, 或嫌疑根据不太足, 或尚缺少必要证据情况下,为进一步确认或解除嫌疑而采取的观察方法。
(二) 间接观察法
执行勤务的保安员,借助一定的仪器设备(望远镜、电视监控)对指定的范围或目标进行观察的方法。。
(三)秘密观察法
保安员在秘密状态下, 对特定目标、对象进行的观察。
(四) 刺激反应观察法
保安员对特定的嫌疑人, 釆取一定的条件剌激, 观察其行为反应的方法。如在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,保安员突然高喊:“小偷,抓住他”, 然后看在场人员的反应,借以确认嫌疑人的方法,此种方法人为性较大, 所以对观察结果的解释要相对慎重。
二、保安盘査
(一)基本原则
1、有的放矢;
2、先盘后査;
3、依法稳妥。
(二)盘査时机(条件)的选择
1、嫌疑存在;
2、有逃跑毁证可能;
3、继续观察,确定疑点困难增大;
4、具备盘査条件也应找出一定理由。
(三) 盘査地点的选择
1、宜明不宜暗;
2、宜宽不宜窄;
3、宜直不宜弯;
4、宜援不宜孤。
(四)盘问方法
1、主动出示身份证件;
2、说明正在执行勤务,请予配合;
3、盘问的内容应围绕中心:
(1) 被査人基本情况;
(2) 携带物品种类、数量、来源、用途等;
(3) 同伙人关系;
(4) 对具体可疑点的审査 。
(五) 盘问时注意的问题
1、被盘问人神(表)情变化;
2、回答问题时的矛盾、破绽;
3、严格依法进行;
4、界限分明;
5、注意时问、影响;
6、注意安全。
(六) 检査物品的方法
1、看;
2、听;
3、摸;
4、闻。